好收米商户接入协议

版本:V1.0 | 发布时间:2025.04.01

尊敬的用户:

在接受本协议之前,请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。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,请通过好收米在线客服进行咨询。您点击同意或通过任何方式使用好收米服务的行为,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、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,本协议即在你我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。

1 协议主体与接受

1.1 协议主体

本《好收米网站接入服务协议》(以下简称"本协议")是您(个人或实体,下称"您"或"商户")与好收米平台(下称"好收米"、"我们"或"平台")之间就使用好收米服务所订立的协议。

1.2 接受条款

您承诺遵守本协议的所有约定,并为您账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。

2 服务内容

好收米向您提供收款API技术服务,协助您委托好收米作为技术提供商,代理接入微信支付及/或支付宝支付。好收米仅作为技术工具提供方,不提供资金中转、结算、存管或监督服务,所有交易资金由持牌支付机构直接处理。

3 商户权利与义务

3.1 信息真实性

您保证您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、准确、有效,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。如资料虚假,好收米有权立即终止服务。

3.2 业务合规性

您保证您通过本服务开展的经营业务及销售的商品或服务,完全符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,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。

3.3 禁止行为

您不得从事以下任何行为,否则好收米有权立即终止服务、冻结账户及资金,并依据本协议第4条处理:

  • (a) 经营本协议第3.4条所列的任一禁止类业务;
  • (b) 涉嫌欺诈、洗钱、套现、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;
  • (c) 侵害他人知识产权、隐私权等合法权益;
  • (d) 违反微信支付、支付宝平台运营规则或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。

3.4 禁止接入的业务类型

严禁接入以下业务类型(包括但不限于):

业务类型 具体说明
欺诈、违法类业务 欺诈、诱骗类业务;色情、赌博等违法内容
侵权、盗版类 盗版、侵权内容;未经授权的数字内容
金融类业务 外汇、期货、虚拟信用卡等金融业务
赌博性质业务 游戏充值、开宝箱等涉赌业务
违禁商品 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(如VPN、翻墙工具、比特币、香烟等)
高风险业务 投诉率高的业务(如直播卖货珠宝、海鲜等)
医疗药品类 处方药、违禁药品等
违规平台类 多级分销、数字藏品、账号销售类
支付类平台 四方支付、发卡平台、二清平台
其他禁止类 金融、保险、房地产行业;政治相关类内容

注意:微信支付及支付宝官方明文禁止及国家法规规定禁止接入的业务,均不可接入本平台。

4 费用、期限、终止与违约

4.1 开户费

商户微信/支付宝签约申请一经提交,即产生技术服务成本。若资质审核通过(状态为待签约或已签约),支付的开户费不予退还。如因好收米平台原因导致进件失败,则可全额退款。

4.2 服务终止

账户欠费未及时充值,服务将自动中止。

4.3 投诉处理

为保障消费者权益,平台对商户投诉实施严格管理。若商户出现多次投诉或支付渠道投诉率超过平台限定标准,平台将依据《投诉处置细则》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封控、关闭支付权限乃至清退等处置措施。

4.4 违规处理

商户经营中违反本协议,账户被冻结或终止服务的,好收米有权根据违规严重程度,在扣除因此给好收米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或合理费用后,将账户内剩余余额退还商户。对于涉及诈骗、色情、赌博等严重违法行为的,好收米有权不予退款并依法向主管部门报告。

4.5 官方风控

若因商户业务被微信或支付宝官方风控,需处理完毕投诉后方可申请退还余额。若风控原因为诈骗、色情、赌博等违法行为,余额不予退还。

4.6 业务不一致

商户实际业务与申请时填写不符,平台有权封禁商户且不退还开户费。严重违规者,将终身限制签约。

4.7 主动申请退款

若商户在账户功能正常状态下不再使用好收米服务并申请退款,应在最后一次充值后的30天内提出。好收米在收到申请后,将启动账户注销流程。在商户的支付通道及好收米账户被成功注销后,好收米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账户内剩余的可退款余额退还至商户指定的有效账户。退款完成即代表本协议终止。

4.8 损失赔偿

若因商户违规经营导致好收米被第三方起诉或立案,商户应赔偿好收米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。

4.9 恶意投诉

商户在支付费用后,无事实依据地向支付平台对好收米发起恶意投诉、争议以谋求退款的,好收米有权立即终止协议、冻结账户、不予退还任何费用,并追究其赔偿责任。

5 隐私与安全

好收米将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,未经许可不会向第三方披露。您理解并同意,好收米对您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不承担审查责任,相关责任由您自行承担。

6 其他

6.1 协议修订

好收米有权根据需要修订本协议,并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通知您。若您继续使用服务,即视为同意新协议。

6.2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

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。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6.3 协议版本

当前协议版本:V1.0

发布时间:2025.04.01